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,蔡姓男子曾任原台中縣警察局(已改制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)豐原分局大雅 分駐所警員及和平分局警員,因故離職。 已離職蔡男於民國99年10月間到大雅區的陳姓女子所經營販賣小魚干的攤位,隨手就抓取攤位上的小魚乾吃;陳女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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